【反修例事件】商台記者投訴遭射海綿彈 鄧炳強:曾作訓斥不代表涉事警員做錯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22/09/19 17:56

最後更新: 2022/09/19 17: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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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安局局長鄧炳強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,商台記者投訴遭防暴警員從後發射海綿彈擊中背囊,警方列為「無法證實」,投訴人決定覆核調查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回應事件,強調尊重結果,又解釋曾訓斥涉事警員,不代表發射海綿彈是錯。

時任商台記者2019年在旺角採訪期間,遭防暴警員從後發射海綿彈,背囊被擊中。時任「一哥」的鄧炳強當時曾指:「訓斥(警員)只是起點。」、「做了紀律覆檢,證明同事有不對的地方,已經有相關懲罰。」

投訴警察課調查後,認為相關投訴「無法證實」,認為警員開槍並非不合理。鄧炳強今日出席活動後表示,尊重投訴警察課及監警會調查結果。

被問到現時說法是否有出入時,鄧炳強回應:「我當時指的訓斥,是當然我們有改善空間,必然要做得更好,但有改善空間是否代表調查結果一定是錯﹖那未必。」

至於當日應不應該發射海綿彈﹖鄧炳強重申:「正如我所說,同事當時反應是本於保護市民的心,但是否有改善空間﹖絕對是有的。但事實上有改善空間都不代表他必定是錯,我們要尊重有關調查結果。」

商台及作出投訴的時任記者,則認為有需要覆核調查結果。商台前記者鄭先生:「(投訴警察課說法)有地方跟事實不符,所以都覺得有需要澄清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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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胡偉明